《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守护职业健康,共筑安全防线
2025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3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宣传主题是 “关爱劳动者心理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为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基本法律。这些重点内容您了解吗?
一、明确立法宗旨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彰显了对劳动者健康的关怀。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强调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例如,通过建设项目预评价制度,在项目规划阶段就对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进行评估,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二、强调用人单位责任重大
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与条件,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兜底。
三、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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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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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工作场所危害因素及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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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合格防护设施和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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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法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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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违章指挥和无防护措施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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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若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行使这些权利而降低其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无效。
四、政府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各司其职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等依照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工作。各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对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程序与病人保障做了明确规定。
职业健康关乎每一位劳动者,更关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职业病防治法》构建了全面的职业病防治体系,对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推动企业规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让我们共同携手,守护职业健康,为“健康中国”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