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开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开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开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地点:开封市十一大街东、金耀路以南
建设内容:开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位于开封市十一大街东、金耀路以南,占地面积12692㎡(19.029亩)。本项目主要实施业务综合楼、实验楼及其他工程建设,建筑面积18180.38㎡,其中,业务综合楼建筑面积7498.11㎡,建筑地上主体七层,混凝土框架结构;实验楼建筑面积5027.30㎡,建筑地上主体五层,混凝土框架结构;门卫室建筑面积41.69㎡,建筑地上一层,混凝土框架结构;变配电室202.50㎡,建筑地上主体二层,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建筑面积5410.78㎡,混凝土框架结构,机动车停车位192辆,非机动车停车位384辆。配套建设绿化、给排水、消防、电气系统等基础设施。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总投资:125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开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地址:开封市龙亭区汉兴路155号
联系电话:18637878808
电子信箱:1401714747@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河南尚真科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9139950025
电子信箱:126994930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通过填报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下载内容: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提交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本次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首次公示,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开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2月21日